
近日,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在当地媒体发出公告,对陈仓区李家崖村附近一宗土地进行使用权转让竞拍,然而,细心的群众却发现,这宗土地早已经盖起来高楼,这种还未进行拍卖程序就已经“物有其主”的行为让群众感到特别纳闷。
土地已被占用 还搞什么拍卖.
在11月5日当地的一家媒体上,记者看到了这个公告。公告表明这宗土地“位于宝鸡市陈仓区李家崖村耕地以北,北方动力七村住宅区以西,陈仓大道以南,南环路以北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54724平方米,合82.086亩”。公告同时要求,“凡有竞拍意向者须于2008年11月24日16时前到宝鸡市国土资源服务大厅办理申请竞拍手续”,并申明“本次公开出让采取现场拍卖竞价,出价最高且达到拍卖底价者为竞得人,拍卖会定于2008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进行。”一位房地产商气愤地对记者说:“这简直太荒唐了,地都给别人了,还搞什么拍卖。”
大片土地没有手续却建起商品房
在当地群众地带领下,记者来到这宗还未竞拍的土地现场看到,一幢幢楼房已经拔地而起,工地上工人来回穿梭紧张地进行施工。售楼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现已建成的楼盘占地约170亩左右,分为A、B两区,A区于2007年11月已开工建设,有16栋楼。B区于2008年二三月份开工建设,有17栋楼,现已经基本建成。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陈仓分局监察大队毛队长称,参与拍卖的这块土地是宝鸡育才集团开发的千渭星城楼盘B区,现在的确没有土地使用手续。但毛队长同时表明,此地属于灾后重建地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先建后批。
灾后重建用地为何建起商品房
据附近的村民介绍,这一块楼房去年就已经动工建设,在地震之前部分已经建成了,根本就不是地震过后才开工建设的。另外,记者从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灾区重建中用地和地质服务工作的公告”中看到,“对抢险救灾急需或灾毁的输电设施,交通设施,房屋重建等用地,属于临时用地的,可以先行使用,重建后由临时用地单位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对灾毁的输电,交通等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也可先行用地,建设单位应在灾毁设施建成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而宝鸡育才集团将此土地是用于商品房开发,很明显不在灾后重建用地范围内。
对于为何将已有“主人”的土地却公开拍卖等质疑,宝鸡市国土资源局陈仓分局监察人员称自己不好回答。但一位工作人员却私下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土地转让必须经过竞拍等程序,而这块地在没有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却突然盖起,已经形成违法事实,有关部门为了将该土地合法化,只有装模作样的走个竞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