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指出,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体现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遏制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配套法规要进一步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具体内容、程序、条件要求;各地在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或条例中,要认真研究、明确可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镇的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张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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