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函[2008]118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按照建设部有关要求,请你们对本地区在建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见附表)。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在建是指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领取了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工程;既有是指已经按规定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或交付使用的建筑。
请将统计情况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厅,各建设规划局(建委)负责统计在建工程,填写附表l后于4月7日前上报我厅建筑管理处,各房管局负责统计既有建筑,填写附表2于4月11日前上报我厅房地产业处。
涉密工程情况不得以电子邮件等报送,须以机要通信报送。
建筑管理处:联系人:金冀 联系电话:(029)87291490
电子邮箱:jinj@shaanxijs.gov.cn
房地产业处:联系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029)87291490
电子邮箱:hhl@shaanxijs.gov.cn
附表一:在建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附表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二○○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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